OFweek行业研究中心:虚拟运营商的低价策略难实现
6月中旬,工信部部长苗圩对外透露,第三批虚拟运营牌照正在申请过程中,将在一两个月内发放。此次获得新牌照的企业将有7-8家。此前,2013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放了11虚拟运营商牌照;2014年2月13日,工信部在公布第二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企业名单,至此,已有19家企业获此牌照。
在各家虚拟运营商公布业务资费之前,不少用户是充满期待的,认为虚拟运营商们加入市场竞争,可能会拉动电信业务资费出现明显下降。但是,随着一家家虚拟运营商的资费价格陆续解密之后,备受用户期待的电信业务资费低价竞争的情况并没有出现,虚拟运营商们还是以一种相对稳健的方式,在试探着市场的反应。
OFweek通讯行业分析师认为,虚拟运营商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实质上的低价策略。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就虚拟运营商本身而言,不同的目的决定了不同的做法,一些企业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的真实目的并不是借此盈利,而是想抢先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这块稀缺资源。可以预见,今后有的虚拟运营商会越做越大,而有的则会在适当时机选择退出。
其次,在虚拟运营商的建设成本上较高。虚拟运营商后台支持系统的建设技术门槛比较高,渠道、客服等系统的建设也需要较大的投入力度,在市场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大部分已获得牌照的企业处于试探性阶段。OFweek行业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2017年全球及中国虚拟运营商市场深度研究报告》对虚拟运营商的渠道、客服等建设作了详细的介绍。
第三,虚拟运营商盈利模式单一。目前虚拟运营商的唯一盈利模式就是依靠批发零售赚取差价。可以想象,三大运营商都不可能在资费上给虚拟运营商太多空间。在个别市场上,运营商给虚拟运营商们的批发价格甚至比市场价还要高,而多数市场批发价格虽然要低于市场价格,但是加上虚拟运营商们自己的各种成本,使得最终虚拟运营商制定出的产品价格要比运营商的价格还高。
同时,OFweek通讯行业分析师指出,改变着一模式的途径是需要加强和移动、联通、电信这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实现一种双赢的格局。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和服务需要走差异化进程的道路,而不应去跟运营商拼资费。从海外经验来看,成功的虚拟运营商很多都拥有来自于集团其他业务经营而积累的特定优势,如渠道优势、内容优势等。这些特定优势能够与移动转售业务产生较强的协作效应和范围经济性,赋予了这些虚拟运营商在竞争中差异化定位和经营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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