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互联网反垄断往事
反垄断是手段不是目的,要在既不损伤企业经营积极性,又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保证行业健康有序竞争,是一门需要不断研习的学问。
作者/王修竹
编辑/子雨
出品/新摘商业评论
刚刚结束的第13个双11,没有实时公布成交额的大屏,没有刻意鼓吹销量的商家战报,也没有狂晒购物单的消费者。
2021,反垄断的闸刀频繁下落,我们也迎来一个史上最安静的大促。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搭售行为等各反垄断细则相继出台,历经十年高速发展的互联网企业成为国家反垄断的重点“整治对象”。
为遏制巨头间圈地式的无序竞争,互联互通被提上日程。双十一之前,淘宝推出购物车一键分享到微信功能,淘特接入微信支付等动作,被外界视为巨头间打破围墙的信号释放。
但想真正实现互联互通,还有数据的浏览、使用边界不清晰,各平台利益分配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反垄断是手段不是目的,要在既不损伤企业经营积极性,又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保证行业健康有序竞争,是一门需要不断研习的学问。
一、一年开出近两百亿罚单,互联网被反垄断“重塑”
39家企业被喊话,9家企业被罚,罚款金额近200亿元,2021堪称互联网反垄断元年。
制图:新摘
早在2018年,国家对互联网行业的表述就从“扶持互联网行业作为作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变成“希望互联网搭台,实体经济唱戏”。时至今日,互联网早已不再是新兴事物的代名词,而是与实体经济共融共生的经济支柱。
垄断一词源于《孟子》 “必求垄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网市利”,意欲赚取超额利润,互联网超级平台的出现让人们享受到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改变了传统市场竞争的格局。
近两年“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字眼不时被提起,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纷纷传递出反垄断的信号。
“平台垄断、竞争失序问题逐渐显现,‘二选一’等限制竞争行为已严重危及市场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反垄断被广泛认为是监管超级平台最有效的武器。”
“无形的手”不能肆意,“有形的手”频繁发力,是2021互联网反垄断情况的真实写照。
历时四个月调查,阿里巴巴被罚182.28亿元的消息如一枚重磅炸弹在市场上传开。
这一数额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几乎是此前中国境内反垄断最高罚单的3倍,相当于阿里巴巴2019年中国境内总销售额4557亿元的4%。
此后针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越来越严。
2021年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涉及滴滴、阿里、腾讯、苏宁、美团系公司,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8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称,共享消费领域价格涨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对美团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开展调查。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合计34.42亿元。
监管力度之大,速度之快,效率之高让互联网企业开始意识到合规的重要性,也意味着过去互联网巨头想要靠规模优势碾压竞争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二、为何2021反垄断成为主流
为什么在今年互联网反垄断成为主流?
核心就在于经过近二十年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巨头早已渗入各行各业,成长为足以撼动社会日常经营的大资本,他们的合规与有序发展对稳定社会经济的基本盘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阿里巴巴2020年度财报显示,国内市场淘宝和天猫共实现成交总额为6.59万亿元,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除汽车外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7.22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总额为8.52万亿元。
如果将线上、线下视为同一市场,阿里占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约20%,但若仅从线上角度看,占比接近80%,属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高度集中。
企业在一个市场上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并不是受到反垄断处罚的原罪,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更“大”是能够产生规模经济的,但硬币的另一面是会抑制行业竞争。
反垄断反的,正是企业急速扩张之后由“屠龙少年”变“恶龙”,抑制市场合理有序竞争。
阿里之所以被处罚,也是因为阿里巴巴让淘宝天猫的商家禁止选择其他的电商平台,利用自己市场支配性地位限定商家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选一”。
其次是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关反垄断的规则与程序更加明晰,监管也能够有的放矢。
虽然反垄断法早在2008年8月1日生效,但依据的是工业文明时代的传统反垄断理论和立法经验,并不适用当下的互联网场景,因此对阿里做出的反垄断处罚并不容易,其中原因就是相关市场的界定不清晰。
就像微信通过免费的即时通讯服务吸引用户,又通过商业广告赚取利润,很难界定属于广告业还是通讯业,又或者属于一个新的但未被定义的行业一样。
推动阿里案进展的恰是今年2月发布的《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这份指南在相关市场界定的问题上给出了更明确的指引,最终处罚落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这一相关市场,无论以平台服务收入还是平台商品交易额计,阿里的市场份额均超过60%,相关市场高度集中,再加上“二选一”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敲定了对阿里的处罚。
彼得·蒂尔曾说,商业模式最高境界就是追求垄断,企业的优势一旦形成,它巨大的身躯随时有可能把别人给踩踏。反垄断正是防止巨头无序扩张,对中小企业经营发展造成倾轧,也是为企业谋求一个更加公平的生存空间。
充分竞争一定是百花齐放而非一枝独秀,当中小企业主创业的终局是被巨头收购而非谋求独立发展时,就值得我们警惕。
疫情加速暴露了贫富差距与社会矛盾,可巨头们还妄图通过烧钱补贴等惯用手段抢夺小商贩们的生意,这打破了整个经济生态的纳什均衡,会影响社会正常运转,必然被监管所不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学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曾在采访中称,互联网反垄断规则的创立,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也是当前资源禀赋状态下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公共选择。
2021互联网垄断与无序扩张遭到雷霆管制,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开始加强,各巨头纷纷表态绝不实施“二选一”,不从事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终局是互联互通?
反垄断的目标之一就是消除巨头间的割裂,让互联网从封闭走向开放,互联互通呼声渐高。
9月以来,有关巨头间互联互通的消息也不断传出,阿里系生态下的盒马、1688、菜鸟裹裹、淘票票电影、优酷视频、高德打车、饿了么外卖、飞猪、哈啰出行等大量产品均已在微信开通小程序,可通过微信直接使用该功能,付款方式为微信支付。
而阿里巴巴旗下淘特、饿了么、优酷、大麦、考拉海购等应用均已接入微信支付,有消息称闲鱼、盒马等App也申请接入微信支付,正在等待微信审核,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也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
自3Q大战后,封禁外链一度成为互联网企业维护自身竞争地位的手段,但今年在监管的重锤下,取消外链屏蔽被提上日程。
看起来抖音视频可以分享给微信好友,淘宝购物车能一键分享到微信,淘特上能用微信支付的日子不再遥远,但现实情况远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乐观。
就像有消息传百度有望搜索到微信公众号内容与抖音视频,但几方都没有做明确表态一样,互联互通愿景虽好,但现实利益摆在眼前,没有企业会愿意把到手的蛋糕拱手让人。
监管的目的是尽可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健康良性的竞争环境,可互联互通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巨头们让渡出一部分既得利益的,巨头们愿意开放的程度与决心到底有多少尚未可知,还涉及到数据的浏览、使用的开放边界。
因此现在谈互联互通还为时尚早,先把合规与社会责任履行好,巨头们也许能得到监管的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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