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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单”还被罚 清大科越怎么了

2023-12-1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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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自新、自强

作者:陈晚邻

编辑:李明达

风品:南辞 明湘

来源:铑财——铑财研究院

抬升IPO门槛、夯实上市公司质量,从不是一句空话。

就在12月4日,上交所连发三份监管工作函,均指向了清大科越IPO项目。

因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发行人清大科越、保荐券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长江证券”)的两名保荐代表人,以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致同所”)的两名注册会计师均被予以监管警示。

发生了什么?清大科越基本面究竟如何呢?

01

从内控到信披 多项违规行为

2022年6月30日,清大科越向科创板递交招股书,后被抽中2022年第三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2023年2月8日收到问询函,7月4日清大科越及保荐人撤回IPO申请。

据新浪证券统计,截止2023年11月15日,证监会自2020年以来合计对105家拟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撤材料企业量为50家,占比47.62%。

经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清大科越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首先是内控环节。据现场检查和反馈回复,除首次申报材料已披露的内控缺陷外,清大科越在报告期内乃至申报后仍存报销无票费用的内控问题,公司治理层、管理层部分成员对相关事项知悉。

2019年-2022年,清大科越通过购买充值卡并发放给56名员工、取得相应发票以报销无票费用,累计金额为183.80万元并分别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

其中,内控缺陷整改后仍发生金额81.25万元、报告期后发生金额75.40万元;2019-2021年,清大科越通过报销员工与实际业务无关的替代发票方式解决无票费用,累计报销108.77万元。

其次,清大科越内审部负责人统一负责上述替票报销,未按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要求履行独立审计职责,内部审计机制未实际发挥作用。

清大科越首次申报材料就曾披露,报告期内存在体外处置部分存货后通过个人银行卡支付部分成本费用的情形。

再次,监管层现场检查发现,清大科越在IPO申报中,未披露对部分软件著作权的权属受限情况,未披露核心技术人员邢某间接持股清大科越股份的情况,对董事陈某的简历披露存在缺失。

同时,清大科越将房屋建筑物折旧金额全部直接计入管理费,未按实际使用和受益情况分摊至生产成本、研发费等。

在资金使用方面,清大科越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且超额部分未按清大科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审议程序。

02

大客户集中依赖 应收账款超营收

公开资料显示,清大科越专注电力市场交易、电网智能调度、智能发售电和能源互联网等应用领域的战略咨询、算法研究、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自研软件产品、软件开发服务、研究咨询、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

2019年至2021年9月,清大科越营收1.25亿元、1.73亿元和1.98亿元。同期净利为0.28亿元、0.60亿元、0.8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5.95%。

遗憾的是,2022年前三季度企业营收、利润增势不再,甚至由盈转亏。当期营收0.48亿元、净利亏损-0.14亿元。

对此,招股书解释称: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上半年收入较少,下半年尤其第四季度收入较高。

2019年至2022年1-9月(下称“报告期”),企业综合毛利率65.71%、68.35%、73.54%和70.38%。相比招股书中列出的同业上市公司如国电南瑞、朗新科技,清大科越无论资本实力还是业务规模等相对较小,毛利率反而更高。

怎么做到的?梳理产品类型,自营软件产品是清大科越第一大营收来源。截至2022年9月,公司自研软件产品毛利率为80.83%,为“软件开发”行业平均值1.88倍。

由此引起监管部门注意。对此清大科越解释称:“公司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一方面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技术门槛较高,参与的市场主体较少,竞争程度较低。”

梳理客户结构,业绩高增主要得益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客户的贡献。招股书风险提示显示,2019年至2021年来自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这两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占比为54.86%、89.39%、80.92%。大客户集中依赖性肉眼可见,个中衍生风险需要警惕。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0.36亿元、0.90亿元、0.81亿元和0.68亿元,占当期营收比为28.71%、52.30%、41.04%和140.06%。2023前三季应收款甚至超过了营收,除了现金流压力,还需警惕坏账减值风险,折射了企业市场话语权、产品竞争力有待提升。

03

“带病闯关”无市场 贵在知耻后勇

聚焦本次警示事件,不止清大科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保荐代表人张新杨、王海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闫磊、张崇,均收到监管警示函。

2023年11月,证监会在修订《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再次强调“申报即担责”,对“一查就撤”“带病申报”加强监管。对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同时进一步明确现场检查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

对于清大科越问题,上交所也作出提示:“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须的信息,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的确,伴随上市门槛提升,“带病闯关”已无市场。若从此看,此番撤单也是一件好事。

贵在知耻后勇,能否自省自新、精进完善,卷土重来呢?

本文为铑财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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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 : “撤单”还被罚 清大科越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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