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滴灌通、理解滴灌通、成为滴灌通
引言
“天下没有一件事能让一家广东的理发店、山西的修车店和江苏的快餐店同时倒闭。关键在于,能不能全体去投,Get the best of everything。”滴灌通创始人、主席李小加曾如此描述滴灌通平台的底层逻辑。
李小加,港交所前总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成功的国际金融家之一;滴灌通,致力于“让大钱进小店”的DRO(每日收入分成)产品交易平台,是李小加2021年退休归来的得意之作,三年内估值超10亿美元。
“滴灌通”的名字颇有来头。在农业灌溉技术中,“漫灌”针对所有植株;“滴灌”则针对单个植株。在不缺水的情况下,大水漫灌更有效率;但当严重缺水时,只有“滴灌”才能精准地让水滴渗到每棵植株根部。
李小加创办的滴灌通,意在将“滴灌”应用于小微金融,用“融资网络”啃下这块金融行业“最难啃的硬骨头”——其投资链条非常清晰:在港澳募集海外资金,通过FDI(国际直接投资)投给内地小微门店,并通过DRO(每日收入分成)方式,直接从营收中获取门店分成。
对于中小微门店而言,截至2024年4月25日,滴灌通已成功帮助超1.2万家小微门店融资超45亿元;对于一级市场投资人而言,在身陷“投不出、募不动、退不了”怪圈时,滴灌通也提供了一种“另类”的退出路径,让众人从嫌弃不已到蠢蠢欲动。
然而,滴灌通自诞生以来,就饱受争议,甚至被戏称为“澳门的第七张赌牌”。消费投资大佬宋向前曾表示:“让我不得不发声的原因是他们居然去澳门交易所发ABS产品,以底层信贷资产为支持发标准化产品卖给不确定多数的对象,就产生极大社会风险,P2P高利贷风险有外溢性”(来源:中国企业家杂志)
那么,滴灌通到底靠谱吗?何为“假风险”,何又为“真风险”?
01 假风险:非高利贷、非P2P
说实话,被贴上“高利贷”“P2P”的标签,滴灌通有冤喊不出。
首先,滴灌通自称的“非股非债”有据可依。
假设两个场景。
场景一:某本地小型连锁品牌想新开一家门店,你以股权的方式介入,投资50万元,占30%股权,并在12个月后拿净利润分红。
a)门店一直亏损,你拿不到分红;
b)门店赚了不少,老板欺负你是外行,谎称成本太高出现亏损,你依然拿不到分红;
c)门店赚了,老板是老实人,你拿到了该有的分红,但是小门店利润太薄,五年才刚刚回本。
场景二:某本地小型连锁品牌想新开一家门店,你以债权的方式介入,借出50万元,约定老板12个月后还本金50万+利息5万(假设年利率10%)。
a)门店赚了,还赚得不少,但是你只能拿个固定利息;
b)门店亏了,清算下来资不抵债,最后老板成老赖,你的钱也打水漂。
综上,股权投资是永久性投入,收益金额无上限,但收益顺位靠后;债权投资是期限性投入,收益额有限,但收益顺位靠前。
如何融合二者优势,避开二者劣势?不妨看看滴灌通。
滴灌通属于RBF(收入分成模式),是一种“夹层”产品(mezzanine)。
不同于股权投资,滴灌通投资人的分成与门店净赚利润无关,但与门店收入流水有关,直接挤干了“假成本”的水分。同时,滴灌通主打DRO(每日收入分成),只要门店开张一天,投资人就能回一天的款,无论门店是否亏损。
不同于债权投资,滴灌通不会给出明确还款日期,门店没有“还本付息”的强制义务,只需要在约定期限内(例如36个月),每天拿出约定好的收入分成即可。如果门店不慎倒闭,还能获得免责,店主不用卖车卖房还债,也不会成为老赖,可谓是“有限责任”。
基于此,《滴灌通白皮书》也表示:虽然“回本周期”的收入分成比例高达20%,但滴灌通本质不是“债”,遑论利滚利的“高利贷”。
话说回来,虽然不是“债”,但可能存在“高利”。据宋向前和多位投资人估算,从滴灌通融资的成本大约相当于20%左右的利息:“大部分项目在15%-20%,有些可以到25%-30%。很多品牌方能接受20%左右的年化利率。”
为何滴灌通的收入分成比例这么高?很简单,因为怕亏钱。
举个例子,很多年轻人一提到创业,第一反应是加盟个奶茶店,然后“躺赢”。但你见过多少人能坚持开2、3年?除了奶茶店,半年内小区门口的餐饮店又换了几家?
每个加盟品牌都有“回本周期”的说法。例如,海底捞直营店“回本周期”比较快的也要2年,加盟店大概率会在3—5年。一般而言,很多餐饮连锁品牌宣传“回本周期”为1—2年,但这家店的寿命可能也只有2—4年,运气好的还能赚几年,运气差的亏到底裤都不剩。
因此,重金押在餐饮的滴灌通,至少需要在“回本周期”内,设置不太低的收入分成比例,同时拉长“盈利周期”。根据最新数据,滴灌通的平均联营期为 3—4年。
4月25日 澳交所滴灌通四大行业的累计成交DRO数字及占比
4月25日 澳交所滴灌通市场概览
如何计算收入分成比例?
根据李小加的采访:滴灌通团队将餐饮、零售、服务、文体四个行业分成了200多个细分品种,并通过数据分析找出每一个细分品种的收入规律。
例如,某一区域的包子铺的净利润普遍在20%左右,那从小微企业主的收入分成比例就不可能超过20%,否则经营不可持续。
滴灌通首先要做的是把“20%”数据算出来,再来确定具体分成比例。
继续用包子铺举例,假设算出这类包子铺的净利润是20%。那么,收入分成比例不可能超过9%,因为原则上分成比例不能超过净利润的49%——即滴灌通投资者不能比小微企业主分得更多,这一原则是基于对人性规律的洞察。
不过,在具体投资方案中,滴灌通通常会采用比较灵活的设计。
我们来看《滴灌通白皮书》提出的一个合作示例:
假设,滴灌通与某门店的联营期为36个月,原本计划前18个月实现回本,回本前的收入分成比例为8%。
实际上,如果滴灌通18个月回本,那么从第19个月开始,扣点率降至4%;如果16个月回本,则从第17个月开始,扣点率降至3%;如果12个月回本,则从第13个月开始,扣点率降至2% ......以此类推,滴灌通越早回本,门店分出去的收入比例也越少。
反之,如果滴灌通在18个月没能回本,每晚一个月回本,扣点率的降幅都会更少一些。
这里还有一个误区需要澄清。
从字面意思看,滴灌通做的是“小店”生意,甚至李小加的演讲题目也是“让大钱进小店”,但这个“小店”到底有多小呢?
如果你认为“小店”是“夫妻店”,就大No特No了。
滴灌通澳交所官网上,清晰标注了所谓“小店”的门槛。
无论是“首店开业时间不短于12个月”还是“在营门店数量不少于10家”or“在营门店最近连续365日的总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看上去都不像一家real“小店”。
也就是说,找滴灌通挂牌的很可能是:拥有10家门店的直营连锁老板or实力加盟商。割“个体户、夫妻店”韭菜不太可能。
那么,滴灌通是升级版P2P吗?这个问题根本没必要解释。
P2P的内在缺陷在于:深度依赖互联网企业而不掌握金融风险控制能力;口碑奇差在于:让抗风险能力弱的普通人集资买高风险的资产;组织者挪用资金、发布虚假标的,监管不到位。
而滴灌通的资金来源是海外机构的投资者和合格的投资者群体,不是内地的散户。资金运用端不是单纯股或者债,而是一组条件形成的合同,不同阶段的现金分配不一样;具体合约合法性方面,相关合约都是专业律师事务所讨论起草。虽然目前来看,债权合约、股权合约的法律体系更为完善,但这不代表滴灌通的每日收入分成(DRO)合约无法可依,其约束力是来源于民商法等更为基本的法律条款。
滴灌通在资金来源上还有个隐藏BUFF:它颇受中东等穆斯林国家投资者的喜爱。
原因在于,根据伊斯兰教法,利息(利息被视为“riba”,即过度或不公正的利益)是被严格禁止的,这限制了穆斯林投资者在传统金融产品如债券或高息贷款中的参与。然而,滴灌通提供的每日收入分成(DRO)合约模式,并不涉及利息收入,而是基于业务收益的共享。这种收益分配方式不仅遵循伊斯兰教法,也符合伊斯兰金融原则,即风险和收益共享。
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滴灌通跟P2P“八竿子打不着”。即便最后滴灌通因为业务不佳导致商业不成功,也不能说明RBF(收入分成模式),抑或DRO(每日收入分成模式)存在本质缺陷。
02 真风险:如何“监考”线上作弊
什么才是滴灌通最可能遇到的“真风险”?
答案是“线上作弊”——滴灌通不能暗中“割”门店老板的“韭菜”,反过来却容易被“割韭菜”。
根据李小加的采访:中国绝大多数小微门店的每日营业收入,都已在数字化管控的SaaS系统中可视、可确认;并在其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分账体系上可截流、可抓取。这就好像在小微门店的每日收入流水管道中,装了两个“神器”:一个“测水表”,在SaaS系统上读数据;一个“取水器”,在小店的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上确收款。
道理怎么讲都通,但人性的幽暗复杂亘古不变。
举个例子,参加过线上笔试的朋友都知道,即便你的前后方向都要放摄像头,但原则上,其作弊难度和线下监考老师盯着根本不是一个level。
最简单的,如果老板把收款码换成自己的码,或者家人的码,你要怎么监管?是上下方向多补几个摄像头?
目前来看,滴灌通的方法是提高选择资产的能力,尽量事先预防。李小加表示:滴灌通实质上是一个做筛子的公司,把筛子越做越细,做得越精准,投资就会越好。滴灌通正是通过分析大量数据来形成标准,从而筛选出合适的合伙伙伴。
在这个模式下,此前李小加透露,滴灌通签约之后,失败的比例很低,如果按收不回来本金作为失败的定义,大概只有十几家。
这当然是个好消息,但如果规模极速扩张后呢?毕竟根据滴灌通的理念:万千小微资金需求巨大,只有被大规模地“拼起来”,才能实现“农村包围城市”,走入主流金融市场。
如果调研人员不够用,会不会出现一大批“空手套白狼”的门店?
与此同时,如果连锁品牌用新门店的融资款变成老门店的现金流,且已知滴灌通只监控门店现金流入,不监控现金流出。那么,老朋友“庞氏骗局”不就来了?
总之,在没出现强有力监管工具的前提下,请相信人性。
在此之前,滴灌通一定要做好“数据筛子”,不断强化“投研能力”,在规模扩张上谨慎克制;而这也会反过来影响其“募资能力”,用真金白银向投资人证明“大钱入小店”的可行性。
03 实现DPI的新路径
滴灌通模式(RBF)也给当下的一级市场投资带来了一定的启示,特别是对新消费的项目来说更是如此。最近钟薛高爆雷事件,也给新消费赛道的投资人敲响了警钟:公司收入增长曲线陡峭,不代表公司就能赚钱。管理层的决策失误很有可能造成现金流断裂,最后颗粒无收。
滴灌通模式在此情形下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通过收入分成机制强制要求企业持续关注现金流的健康,而不仅仅是收入的增长。投资人也能够在追求利润的同时,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这种模式可能会根本改变创投市场对新消费品牌的投资策略。
其次是在实现DPI方面,RBF也恰好可以快速提供正反馈,是保证DPI的一条蹊径。
往大了说,RBF甚至能够在IPO放缓、流动性几乎凝固的一级市场中,成为一条更快捷的退出路径。
“我们已经从今年开始要求项目从收入中给我们分润了。”一名投资人表示,“没办法,这也是LP的要求。”
从“滴灌通只不过是升级版P2P”到“强制要求项目进行收入分润”,一级市场或许在质疑、理解的路上,最终成为“滴灌通”。
原文标题 : 质疑滴灌通、理解滴灌通、成为滴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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