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实自己脚下的路 中国宽带提速降费需一步一个脚印
在督促运营商“提网速、降网费”一个月后,李克强总理于5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建设高速宽带网络、促进提速降费的措施,改善人民生活,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为“互联网+”行动提供有力支撑。三大运营商积极响应,各自提出了“提速降费”的具体措施,根据测算,本次资费下降幅度平均达到了30%。
尽管如此,仍然有部分网民不满意,指责运营商没诚意。部分公众媒体似乎也不满意,发动舆论攻势向运营商施压。事实上,相比互联网公司的轻装上阵谈创新,国内运营商作为管道提供者,背负了沉重的网络投资压力,本次提速降费即使没有做到电信网的“QoS”,也做到了互联网的“尽力而为”。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围绕宽带网络和互联网服务,已经争吵、博弈达十年之久,到本文发稿前两大阵营仍未取得利益平衡。在国内,总理一声令下,三大运营商即刻降价,向公众、向互联网公司让渡所剩无几的利益,取而代之的是运营商投资回报率下降,员工待遇如同不可外扬的家丑。社会需要给运营商留一点余地、多一点时间,不能强求运营商大变魔术,在宽带网络上赶英超美一蹴而就。
美国网络中立博弈
网络中立的概念早而有之,可以上溯至1934年美国出台的《电信法》。进入21世纪,随着互联网业务高速发展,传统电信网经营模式受到强烈冲击,电信业与互联网公司偏利共生的关系,促使运营商在2005年下半年试图推翻网络中立,建立服务和费用分级的新一代宽带网络。
很显然,此举招致了互联网公司的强烈反对,互联网公司游说国会,要求以法律形式确认网络中立原则。到2010年,美国通信监管机构FCC推出网络中立法规,Verizon电信公司则将FCC告上法庭,2014年1月法庭判决FCC败诉。
FCC选择了妥协。2014年5月,FCC推出“弱监管”的网络中立版本,保持宽带业务“非管制类”不变,将原来的“不允许分级流量交易”改为“在商业合理(commercially reasonable)的条件下允许”。在公众反对后,FCC在2014年10月推出“半监管”版本,并获得了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支持,但网络中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均表示强烈反对。
今年2月26日,FCC投票通过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网络中立方案,很快,两家运营商就将FCC送上了法庭,随后美国CTIA、美国有线通信协会、AT&T等也提出了上诉。到目前为止,FCC仍然保持了强硬态度,延续10年的博弈似乎要划上句号——也很可能还会继续博弈下去。
中国运营商难做
对网络中立的争执,本质上是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两大阵营的博弈,没有是非对错,无非是双方利益的平衡。10年的博弈说明其中的利益纠葛是多么微妙,套用到国内也是如此。只是,国内互联网公司环境和美国类似,美国有Apple、Google、Amazon,中国就有腾讯百度阿里巴巴;国内运营商的处境,则相对艰难的多,别说打官司讨价还价了,俨然已沦为弱势群体。
原因其一是中国《电信法》缺失。电信法经过35年仍然难产,行业发展无法可依,很多矛盾也无法解决;行业竞争失衡,导致中国移动一家独大,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艰难求存;政府对市场过多干预等。韦乐平举例称,由于电信法缺失,中国空置了700MHz频段,运营商多花费几千亿元在2GHz高频段建4G网络,最终不得不分摊到消费者身上。这难道是运营商的错?
其二是定性混乱。韦乐平指出,从国家层面看,电信业是战略性基础设施行业,具备公益服务属性,但从国资委对运营商的考核体系来看,又将运营商作为纯市场竞争主体,每年对其收入、利润和利润率均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运营商两边都得罪不起,左右为难之极。
从员工收入角度来看,互联网公司几乎就是高收入的代名词。运营商在“央企、垄断企业、暴利行业“的遮羞布被扯开后,才惊觉其员工待遇早已沦落到令人同情的境地,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基层人员生活艰难。快速响应提速降费,必然会导致运营商收入和利润下降,而国资委几乎同时强调“效益下降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必须下降”,让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运营商员工情何以堪!
美国运营商敢于与监管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博弈,中国运营商则是一味的尽量满足各方的需求。网易公司董事局主席丁磊对总理说中国流量很贵,要加强对互联网创新的支持。事实上,网易2014年成本增长中主要是营销以及研发费用,而不是网络成本;最大的互联网OTT腾讯,2014年网络支出仅占收入比重的5.4%。相比之下,中国运营商的投资占收入比重已达30%,是全球平均水平(16%)的近两倍,位居全球第二位。
电信资费是否合理
对国内被吐槽的最多的电信资费,一个被公众媒体经常忽略的事实是,在全球主流国家中,中国资费水平其实相对并不高。从4G资费看,国际主流运营商中,除了香港地区,中国运营商低于美国AT&T、Verizon、T-Mobile,日本DOCOMO、软银移动,以及韩国的SKT和KT。而且据美国Akamai公司的数据,2014年年底平均移动宽带速率中国是5Mbps,美国是3.2Mbps;峰值速率中国是15.6Mbps,美国是14.3Mbps。
固网宽带方面,据美国 Akamai公司的最新测试数据,中国排名全球第82位,从资费看则处于中等水平。原因其一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客观现实,起步较晚;其二是宽带体验速率是一个端到端的问题,受限于网络和应用等多个层面,中国的瓶颈在于国际访问速率,而这正是Akamai的测试依据,导致测试结果并不科学。
国内运营商正在努力扩大网络覆盖,提升网络速率。很多常出国的网民已经有了深刻体会,在国外即使是美国和西欧的发达国家,很多地区的网络覆盖和速率,其实并没有中国好,更不谈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得益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宽带接入建设,发展较晚的中国,FTTH用户数已经处于全球绝对领先地位。
站在宏观角度看,近几年中国电信业务总量和收入增长一直存在剪刀差,其差距由2012年的1.8个百分点持续拉大至12.5个百分点。2014年中国电信业仅增长3.6%,同比下降5.1个百分点;电信资费价格下降14.9%,降价幅度、速度均超过国民经济中任何一个行业。
互联网公司应分担责任
网民要求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这是十分正常、十分合理的,邬贺铨院士表态,“共和国长子”受点委屈是正常的,电信运营商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社会责任,当前“提速降费”就是最大的社会责任,要受得住委屈,并将此作为新的发展机遇。
运营商受得了委屈。不仅仅是提速降费,在基站逼迁问题上,几乎每一次都是运营商选择或被迫退让,还要遭受用户“信号差”的投诉,只好打落门牙往肚里咽;一些用户出国随意上网漫游,产生的高额流量费,舆论汹汹下,最后还是要运营商买单。在员工待遇上,运营商人更是受到了委屈。
但运营商希望受的委屈有价值。邬院士也说了,网民对提速降费的抱怨是“爱之愈深,责之愈切”。“提速降费”不能一蹴而就,必须遵循发展规律逐步推进,请网民多些耐心。韦乐平则指出,运营商的投资已经无法继续大幅度增加,仅仅依靠运营商自身的投入,无法满足我国宽带建设的资金需求。
美国网络中立十年博弈的历程,可见其市场机制的成熟,相比之下中国运营商十分弱势,硬吞下某些互相矛盾的发展指标,造成了严重消化不良。在李总理互联网+的号召下,“提速降费”不是电信运营商一个层面的事情,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互联网公司也应分担一些责任,例如不少互联网公司部署CDN有效提升了视频下载速度。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曾表示期盼和OTT是鱼水关系;在提速降费的大方向上,我们希望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也能相濡以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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